做父母的,最大的悲哀,莫過於兒女以自己為恥!


做父母的,最大的悲哀,莫過於兒女以自己為恥!




都說“狗不嫌家窮、子不嫌母醜”。這句經典的俗話,是用來教育子女們如何做人,如何孝敬父母,特別是做人不能忘本,不能忘記父母的養育之恩。但理想歸理想,現實歸現實。現實中,存在有很多兩代人“剪不斷、理還亂”的是非恩怨。長輩罵晚輩不對,晚輩說長輩不好。而且,很多事情一旦發生,好像就是無解。其結果,也就有了“清官難斷家務事”這樣的至理名言。但不可否認的是,兩代人之間,有一種情況,是做父母最受傷害而無奈的。



這就是,很多時候,做子女的,經常“以自己有這樣的父母感到恥辱”。這句話,說給做父母的聽,其殺傷力之大,簡直像剮心一樣。




第一種,小時不懂事,對父母的偏見。



不好意思,我小時候就有過這樣的心理。當然,我確信,不止我一個人有過這樣的心理。那時的農村和城市,劃分得很殘酷。吃居民糧和吃農業糧的,是完全不同的兩個世界。印像中,吃農業糧的飽受歧視。因此,我也飽受歧視,從而打心裡把受到的歧視遷怒到父母身上,“以有這種的父母感到羞恥”。當然,等我上了高中後,我才感覺,自己的父母很偉大,偉大到許多歧視他人、或被他人歧視的人,都無法理解的程度。



當然,這只是我小時候的經歷。而其他許多網友,無論出生在哪個年代,小時候或許都有過類似的心理,這就是“以有這樣的父母感到羞恥”,只是表現的形式不同罷了。不過,希望你們也是長大了後,懂事了後,很快就解除了這種心理,並為之感到慚愧。




第二種,不分年齡,從來就瞧不起自己的父母。



還有一些人,從來就瞧不起自己的父母。從小到大,不說痛恨自己的父母,至少總是表現出極其討厭自己的父母,並“以有這樣的父母感覺羞恥”。這樣的人,得分兩種情況。一種是子女的心理偏見。就是自己從來就心高氣傲,總覺得父母做得不好,無論父母的能力、地位,還是身份、相貌,他都看不順眼,都覺得父母的言行舉止很丟人,從而連帶丟了自己的臉。另一種是父母的原因。有些做父母的,為長不尊,在子女面前沒形沒款,沒臉沒皮,給大家留下了比較討厭的形象。



而這種形象,經常成為外人的笑柄,從而讓做子女的,覺得“有這樣的父母很丟人”。




第三種,因為父母沒錢沒勢、混得不好,而瞧不起。



這樣的人,有,而且大有人在。表現輕一點的,只會偶爾抱怨一下;表現重一點的,則像有深仇大恨一般,總是歇斯底里地責怪父母,有的人嚴重時還遠不只是責罵。這種人,是心理認知出了問題,是虛榮心出了問題,是價值觀發生了變異,是心態發生了畸形嬗變。需要教育、需要教化,必要時,還要對其進行強制性教導,否則,危害不小。



第四種,父母的行為本身不檢點,有污點。



當然,這樣的原因,責任不在子女,而在父母本身。他們或嫖或娼,或偷或盜,或乾了其他有違法律和道德的事,而且有可能本性就那樣,劣根性改不了,這樣的“以有這樣的父母感覺羞恥”,沒什麼不對的。當然,也不主張鼓勵去責罵問罪父母,而是主張積極去引導幫助父母。




在以上幾種“以有這樣的父母感覺到可恥”中,除第四種不必譴責外,其他幾種,都需要加以譴責,加強教育,加速價值觀的改造。做父母的,可以很失敗,失敗也可以有很多種,但如果失敗到子女總是“以有這樣的父母而感覺羞恥”的話,那就是失敗中最悲哀、最心痛的一種。當然,失敗的原因,可以歸結於子女,也可以歸結於父母,但歸根結底,責任還在於父母。因為“子不教,父之過”,從小沒教育好,才是子女真正瞧不起自己的深層而直接的原因。而這一論斷,對於前伏後繼、斷往開來的父母們,都是真理,要緊記!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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